前车突然减速,导致后车反应不及时而追尾,这样的交通事故,责任到底该归谁?到底警察蜀黍该如何认定呢?
10月25日上午9时许,一辆小轿车行驶至沈海高速K645匝道口时突然减慢车速,导致后方车辆躲闪不及,引发了连环追尾,万幸的是,事故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
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巡逻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时,现场五车辆已经全部转移至应急车道内,其中一辆白色小客车(第二辆)受损最为严重,该车发动机遭撞击后已经无法正常启动,其余车辆也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为了避免造成路面交通拥堵,民警对事故车辆拍照取证后,立即联系了清障车前来处置,并引导几位驾驶人开车前往铁山收费站进行调解处置。
经询问得知:事发时,(第一车)驾驶人杨某驾驶SUV经过匝道口时,前方同行的一辆红色小轿车疑似走错了路线突然减慢车速。
为了避免发生追尾,杨某便赶紧踩了急刹车,而后方同行的(第二车)白色小客车驾驶人王某,由于没有保持足够的行车距离,加上当时车速较快来不及刹车,直接与杨某驾驶的SUV车辆发生追尾碰撞。
紧接着,后方末尾第五辆车又与第四、三辆车依次顶撞在了一起,造成三车受损。
随后,民警分别进行了事故责任认定。
第一起事故中,白色小客车驾驶人王某因为在行车过程中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与前车发生追尾碰撞,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赔偿损失。
而在第二事故中,后方车辆(第五辆车)驾驶人王某某同样因为在行车过程中未保持安全行车距离,造成三车受损,负事故全责和赔偿损失。
交警部门提醒
高速公路上出口较多,司机朋友在远途行车前,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行车路线,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牌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并提前开启车辆右转向灯,减慢车速后转入匝道,千万不能因错过了出口匝道,做出急刹车、倒车等违法行为;
其次,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要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以免遇到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有效的做出正确处置,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保持安全车距,保持安全车距,保持安全车距!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也希望突然减速的红车可以长点心,下次可别这样了。
来源:山东高速交警
责编:刘贞 编审: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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