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明确提出减免2021年承租国有经营性用房的服务业市场主体租金,减免标准为按照月租金的20%进行减免,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减轻负担。
享受租金减免对象是2021年承租各类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有关规定确定。此次租金减免的时段为承租户2021年度内的租金。根据该市国资委、宣传部、财政局、住建局今年5月印发《关于鼓励减免2021年承租国有经营性用房的服务业市场主体租金的通知》已减免1个半月的,一律按照月租金的20%进行补减免。
各国有租赁产权单位要严格落实房租减免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房租减免工作方案,确保减免房租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到位。存在间接承租国有经营性用房情形的,租赁产权单位应确保将减免的房租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同时,根据该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本次对租金减免对象执行“免申即享”流程,其他工作程序和时限、工作纪律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荆州市营商办
通讯员 刘蜜
责任编辑 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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