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车流大、车速快,随意变道极易引起严重后果。
5月4日,汕湛高速发生一起变道引发的3车碰撞事故,后排乘客因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
2021年5月4日14时30分左右,庄某驾驶粤A号牌小车从汕头往广州,途经汕湛高速公路西行K81公里处,打转向灯从最右侧慢车道变道至中间车道行驶。
同时,刘某驾驶桂D号牌的银色小车行驶在中间车道,为避免与庄某变道来的小车发生追尾碰撞,便打算从中间车道向最左侧快车道变道避让。
变道过程中,银色小车与快车道内王某驾驶的粤Q号牌小车发生碰撞,导致银色小车方向失控碰撞应急车道的防护栏及粤A号牌小车。

该起事故造成银色小车后座乘客张某被甩出车厢并多处受伤、3车不同程度损坏、有路产损坏。
根据刘某及桂D号牌的银色小车上乘客的证实,驾驶员刘某在后座3名乘客落座时,在没有要求3人系好安全带的情况下即驾车上路。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庄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驾驶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机动车安全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保持齐备有效,不得拆除。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目前大部分驾驶人、前排乘客已逐渐养成正确佩戴安全带的习惯,但部分后排和大客车乘车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普遍不高。难道后排就不需要系安全带吗?
2021年4月7日下午,吴某驾驶牌号为沪C号牌小型轿车沿崇明区陈滧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草港公路时,与张某驾驶的沪L号牌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沪L号牌小型汽车后排2名乘客未系安全带掉落车外,受伤后进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
2021年5月31日,长深高速福建龙岩境内,一辆七座车在限速100km/h的路段飙出132km/h的速度,最终失控撞上护栏侧翻。
车内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该车主副驾驶人员均系了安全带,事发时均被牢牢固定在座位上,安然无恙;而后排人员都没系,事发瞬间全被甩离座位并撞击车内物件受伤。不过幸运的是,虽然伤势较重,但无生命危险。

在严重车祸中,后排乘客受伤和死亡的概率并不比前排低多少。在近50公里的时速下发生前方撞击,一个位于汽车后座的成年人,向前抛射的力量可以高达数吨。若没有后座安全带的固定,后座乘客极有可能被甩出车外,或因惯性对前座乘客产生危险。
广东交警提醒,就算是同一辆车,系与不系安全带,结果也不一样,后排乘客及大客车乘客也应该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带。
来源:广东交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揭阳交警
责编:刘贞 编审: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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