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孝感市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对接服务企业,推出一系列便民利企新举措,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得到企业家的一致好评。
落实“四级包保”,提供零距离服务。全面落实“一企一警”,把派出所和警务室建在企业和工地,实行重大工程项目四级驻点包联服务全覆盖,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营企业、骨干企业统一悬挂服务公示牌,并向规模以上的企业延伸。扎实开展“一恳谈四走访”活动,驻企民警每周到辖区企业工作一天;派出所长每月到重点企业征求一次意见;县市区公安局局长每季度走访一次企业;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召开一次征求企业意见座谈会,及时向企业告知经济案件动向、相关警情处置及案件办理情况,帮助企业强化自防意识。
实行“四个一律”,整治企业周边秩序。重点打击企业及周边、重点项目施工现场违法犯罪活动。对到企业无理取闹的,一律由属地派出所予以训诫,视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对雇人结伙到民企聚众滋事、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的,一律治安拘留;对滋扰民企的累犯,一律从严处理;对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阻挠施工的,一律按黑恶论处,实行上级督办、定点清除。
坚持“四个慎用”,落实护企工作措施。按照有利于维护正常生产秩序、有利于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秩序稳定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护幼、容错、不赦罪”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涉企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个慎用”的原则。一是慎用处罚措施。对涉企案件,实行违规预警告知制度,对轻微违规行为不处罚,及时提醒其主动改正并消除危害后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精准执法,非查办案件需要和集中统一行动,不进入星级宾馆酒店房间清查,有效杜绝执法随意性问题。二是慎用侦查措施。鼓励企业探索创新,对罪与非罪界限不清,刑事政策规定不明的经营行为,不立为刑事案件侦办。三是慎用强制措施。对涉及企业法人代表、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案件,除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不依法采取措施可能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外,一般不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四是慎用查封措施。对企业资金和正在使用的厂房机器设备等主要生产设施,一般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
恪守“四个严禁”,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公正廉洁执法,做到严禁越权办案、为钱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或者有警不接、接警不出、有案不查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以任何理由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禁以任何借口到企业吃拿卡要;严禁不按规定随意到企业检查和组织评比活动。持续推进“正警姿、严警纪、美警营、振警风”活动,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懒作为等突出问题,对“吃拿卡要报”、纵容“黑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大力营造“亲清”警企关系,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孝感市营商办
通讯员 黄晶 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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