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门市人民法院以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先行示范区”为契机,出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为法官干警提供明确指引。目前,已成功化解天门西湖风情酒店等近30家企业的经营困境,成功诉前调解天门星星轮毂公司与100多名职工的劳动争议,采取“活封”有效防范保全措施 减轻对天门皓诚泽南置业公司的负面影响等。
强化理念引领。全面升级善意司法理念,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的,防止就法律讲法律、就办案而办案,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着力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夯实制度保障。实行立案审查预评估表、案件审理评估表、涉企案件执行预案表和涉企案件风险告知卡的“三表一卡”评估制度,明确评估案件的类型和具体标准,实现流程制度化、标准客观化。通过严格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和负面典型定期通报,警醒法官干警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落实不打折、不走样。
突出审判实践。在刑事审判中,严厉打击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职务侵占等涉企犯罪,同时严防将经济纠纷上升为经济犯罪,防止将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等罪名随意扩大适用。在民商事审判中,将涉企劳动争议纠纷纳入重点评估,构建与市劳动仲裁院、市人社局的诉调对接机制,注重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正常经营的平等保护。在强制执行中,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创新运用“活封”“活扣”等方式,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
来源:天门市营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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