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发现,我市部分已整改的‘大棚房’问题出现反弹迹象,对‘大棚房’问题的反复性、长期性未引起足够重视。”近日,潜江市纪委监委在组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时,发现部分地方出现了反弹,当即向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对“大棚房”问题反弹高度重视,加强整改。
开展“大棚房”专项整治以来,潜江市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建立“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联合监督工作组,深入全市23个区镇街道办事处,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查看、入户访谈等方式,对“大棚房”和“农地非农”问题全面摸排。发现未用于农业生产的农业用地、移交法院未强制执行到位的等整改不到位问题32个,已反馈至有关部门对照整改。针对部分“农地非农”违规建筑强制执行进度慢等整改难题,督促法院、职能部门、属地政府“集体会诊”,明确责任,厘清职责,强化整改。今年以来,已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成13宗“大棚房”整改清零工作,70宗“农地非农”问题已完成整改51宗。
在前期清查整改的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抽调专人开展全覆盖实地排查,逐个“回头看”,检查是否存在清理不彻底、整治有死角和反弹有回潮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按照“一周一汇总、半月一调度、一月一督办”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的、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主体责任不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坚决予以追责问责。截至目前,9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4宗反弹回潮“大棚房”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同时,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下发督办函、制发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长效监管机制。今年以来,下发督办函2份,制发监察建议书2份,协助市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潜江市“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构建职能部门牵头+乡镇属地监管体系,确保“大棚房”整治取得实效长效。
“我们将按照常态长效监督机制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查工作落实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倒逼责任落实、措施落地,绝不允许‘大棚房’问题反弹。”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态度坚决。 (潜江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杜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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