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超时默许’以来,黄冈市浠水县工业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未收到一起关于审批时限超时的投诉。”9月28日,浠水县住建局(县工改办)业务负责人潘小华介绍。
今年4月底以来,黄冈市浠水县在工业项目建设领域探索“超时默许”制度。
“超时默许”是指对申请人手续齐全合法的报批申请,窗口受理后,未在公开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作出书面告知延期理由的,在延期承诺时限内仍未办结审批事项,即视为该审批单位默认同意批准该申请事项,申请人可以凭出具的“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按照其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进行实施或执行。超时审批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补齐相关手续并承担法律责任。
做好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工业项目审批实行“超时默许”的通知》,对部分工业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超时默许”。
建立工作台账。根据项目建设和办事实际,制作了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办件受理时间、办结时间、申请“超时默许”认定日期、“超时默许”认定及处理情况等详细栏目内容的《工业项目“超时默许”工作台账》。
完善相关配套。根据上级部署和项目报建实际,制作了《浠水县投资项目报建指南》《一般工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021版)等,制作了《“超时默许”申请书》《“超时默许”认定书》等格式文书。
通过实施“超时默许”制度,包括工业项目在内的所有投资项目均实行“一窗受理、出件”,项目方按《浠水县投资项目报建指南》提交申请材料,部门通过“综合窗口共享文件夹”,共享项目申请材料、证照批复,减少群众多窗口跑动、重复提交资料,加速了项目建设进度。
来源:黄冈市营商办
通讯员 石志红 阮浩文 王桑
责任编辑 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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