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开展中药饮片案件查处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见附件1、2),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于2021年11月9日前反馈至zhongyaominzuyaochu@nmpa.gov.cn,邮件主题处注明“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
附件:
1.关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1年9月30日
点击链接获取附件:https://www.nmpa.gov.cn/xxgk/zhqyj/zhqyjyp/20211009100854184.html?GXMEUwefOdZn=1634031279663
来源:国家药监局
责任编辑 范一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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