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湖北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清廉村居建设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如何筑牢底盘?湖北把重点放在 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履职流程图上。
曾经的公益岗位人员工作“请不动”,现在“自觉动”,玉米塘村的改变,只是湖北清廉村居建设的一个缩影。 今年八月,湖北省委制定《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意见》, 为清廉村居建设画出路线图。按照《意见》 要求,各地要以县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履职流程图,巴东县纪委监委系统梳理村级权力事项,制定小微权力清单,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村里公益性岗位的选聘、管理、考核就是其中一项内容。
在黄冈市黄梅县,当地纪委制定了《黄梅县“清廉村居”创建正负面清单》,开列21项正面清单和17项负面清单,其中对于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明确要求一个决策一份档案。在宜昌远安,县纪委监委制定流程图,对村财务管理、三资管理等事项的运行程序和办理步骤进行了明确。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陈帅 牛中毅 巴东台 远安台 责任编辑 晓文)
责任编辑 吴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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