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14时许,一辆冀J牌照轻型货车正沿京台高速北京方向行驶。突然,车辆左后部遭遇猛烈撞击。
小货车受撞击后偏移行驶路线,由第二行车道直接穿越第三行车道及应急车道,车头部位与右侧护栏碰撞,车辆先是侧翻在地,后又在撞击力作用下车身立起。
小货车在侧翻过程中,车内驾驶人因未使用安全带被甩出,在地面滑行近10米。驾驶人尝试起身却栽倒在地,第二次成功站起后也是步履蹒跚缓缓走到车旁。
而撞击冀J货车的是一辆冀R牌照的小轿车,在发生碰撞后,冀R小轿车冲向高速公路左侧护栏,最后停靠在第一行车道内。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小货车驾驶人受伤。
高速交警大城大队民警询问得知,冀R小轿车驾驶人邱某在事故发生前因手机掉落,低头找寻手机导致分心驾驶,一头撞上了前方正常行驶的小货车。
最终民警判定,这起事故冀R小轿车驾驶人邱某负全部责任。
该起事故中,小货车驾驶人因未使用安全带被甩出车外受伤,同样因为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的,还有下面这些↓
而在我们前几天发布的《连滚带翻横扫绿化带、撞电线杆,人咋样了?》中,剧烈的撞击、翻滚之下,驾驶人因系好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安全带=生命带!
看完上面这些,你会在出发前系好安全带吗?
安全带是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对驾驶人和乘客的人身安全起着保护作用,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情况实施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够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同时安全带有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的撞击能量,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安全带,生命带,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规范使用安全带!
来源:河北交警
编审: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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