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提出了17项具体政策措施。包括加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地方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等。作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的湖北,再迎发展利好。
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
在“生态补偿”方面,提出了: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等对沿江省市倾斜力度,对相关工作完成效果显著的省市,在分配相关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规模8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100亿元,其他部分,沿江省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出资等措施。
在“交通建设”方面,提出了:对连通重点区域、中心城市、主要港口和重要边境口岸的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界河桥梁等建设,以及沿江省市省级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给予支持等措施。
在“对外开放”方面,提出了:支持沿江省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经验推广和开放合作。支持沿江省市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等措施。
在“新旧动能转换”方面,提出了:鼓励制造业领域相关政府投资基金积极参与投资长江经济带重大产业项目,对沿江省市吸引聚集人才积极予以资金倾斜支持,支持沿江省市依法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津贴补贴、科研经费等政策等措施。
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提出了:支持沿江省市拓宽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渠道,对“三地分离”退捕渔民,按规定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等措施。
(责任编辑 何潜彬)
责任编辑 何潜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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