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设置警示标志,组织人员转移至护栏外等安全区域。如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容易引发“二次事故”。最近,在湖北宜昌就发生一起因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引发的“二次事故”。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事发当天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当时这辆车在快速车道内正常行驶,突然在车道分界线上出现两个反光锥桶,而就在离此不远处,一辆小车斜停在快速车道上,司机紧急向右避让的一瞬间,后方一辆大货车冲入现场,在追尾撞击快速车道停放的车辆后,又于该车刮擦停于车辆前方,现场车辆零部件散落一地。
随后民警到达现场,发现在事故现场后方15米处,两条车道分界线上放置有两个反光锥桶,被追尾的小车车头180度调转停在快速车道内,车头及尾部受损严重,另外一辆小车左侧有明显刮擦痕迹,停在应急车道内,受损相对较轻。
据了解,现场共发生两起事故,第一起事故是贺某遇雨天未降低行驶速度导致的单方事故,但其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之后,杨某驾车行经事发路段,在减速避让的过程中,大货车制动不及冲入现场发生二次事故。由于事发时,贺某将司乘人员已全部转移至护栏外,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在二次事故中,贺某将警示标志放置在事故后方15米处,且未放在车道内,而是放在车道分界线上,未有效提示后方车辆,是引发事故的原因。
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开启应急报警闪光灯,并在事故后方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 若遇上雨雾天气或者是夜晚,还得将距离提升到200米。如果事发路段是弯道,警示标志应放置在弯道前,下坡应设置在坡顶。遇到紧急情况要牢记九字箴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来源:楚天交通广播记者 王超
见习记者 肖刘柳 通讯员 柳成龙
责编:沈晶 编审: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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