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企业在联合验收过程遇到的联合踏勘难题,破除企业与部门之间的沟通阻碍、减少部门之间的内部流转环节,8月3日,鄂州市工改办正式印发了《关于优化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踏勘的工作的通知》。
按照“一家牵头、多家响应、按期踏勘、缺席默认”原则,鄂州市住建部门负责牵头并制定工作联系表,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确定联合踏勘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制发《联合踏勘告知函》。相关审批部门通过《联合踏勘反馈函》向住建部门反馈联合踏勘人员、意见和要求。参与联合踏勘人员对项目验收提出指导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并在《联合踏勘意见反馈单》上签署意见。
该文件的出台,细化了联合踏勘各项流程,厘顺了部门间沟通机制,将建设单位“一对多”联系,变为相关审批部门“多对一”服务,切实减轻因多头踏勘、重复踏勘等行为给建设单位造成的负担,将大幅提升联合验收工作效率。
来源:鄂州市营商办
通讯员 刘逸灵
责任编辑 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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