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一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违规提供有偿代办服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曾都区一社区干部未及时化解群众矛盾,致使部分群众阻碍企业正常施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水市一单位党组成员、副局长在企业相关补贴政策上落实不到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近日,随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引起强烈反响。
营商环境,犹如阳光、空气、水。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局外人”“旁观者”,人人都是责任人。每个部门、每个人都要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阳光雨露、空气土壤,而不应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不作为,损害到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秩序。
为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随州市委高度重视,部署3个专项巡察工作组分别对县、市、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营商环境巡察。随州市政府组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调度、督办考评、监督问效。随州市纪委监委坚持跟进监督,聚焦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典型问题,进一步警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倒逼作风转变、责任落实。
随州市营商办完善营商环境信访受理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热线,受理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类问题,目前已办结5件营商环境信访案件;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对照省营商办宣传考核方案出台全市营商环境考核方案;健全工作推进督导机制,坚持“四不两直”体验式督导方式,根据各项任务书时间进度,定期深入各地各部门开展模拟办件、明查暗访、个别访谈,检验工作落实质效;还围绕营商环境评价问题整改、“清、减、降”专项行动、省改革事项先行区试点创建等重点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地生效。
来源:随州市营商办
通讯员 黄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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