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公安部门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措施走深走实,从交通和户政等8个方面制定并实施36条便民利企措施,广受好评。
一、交通管理方面: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12项举措,简化事项流程,优化群众办事体验,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
2.新建和更新交通安全设施。在全市重点路口更新10套红绿灯、电警设备及交安设施,最大限度发挥设施设备效能。
3.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办理。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行为便利处理等改革措施,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能,回应和满足群众对规范执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让广大群众紧绷交通安全弦,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筑牢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5.综合整治天仙公路交通安全。通过运用科技管控支撑、强化路面防控等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天仙公路道路交通秩序,让速度降下来,车辆慢下来,行人停下来,最大限度压降交通事故。
二、户政方面
6.省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湖北省内居民办理户口迁移时,持有关凭证直接到拟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无需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实现居民办事就近办、一站办、一次办。
7.户籍办理实行电子档案。在办理居民户口登记业务时,由受理单位通过数据共享或复印、扫描、拍照等方式留存资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复印件。
8.全面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在实际居住地暂无自有房屋(含租赁房屋、房屋拆迁或出售等)等原因无法正常落户,且有需求办理家庭户登记的人员,按照“一街(乡、镇)一户,一户一号,集中管理,方便居民”原则,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实行集中登记家庭式管理。
9.全面解决无户人员落户。发现居民无户口的,自发现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户口登记。经调查难以认定身份的,同时采集指纹、人像等信息。
10.下放行政审批权限。除公安部规定由市(州)公安机关核准的事项外,其他户籍业务审批权限一律下放到公安派出所。
11.畅通户口办理监督渠道。设立、公布专门服务监督电话,接受居民咨询、投诉、举报和监督,第一时间受理、解答居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难题。
12.缩减户籍业务办理时限。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终身责任制、特事特办制度、倒查追责制度,全面实行政策公开、一次告知、网上预约,所有户籍业务办理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3.开通“互联网+户政”服务。依托“鄂汇办”和“湖北网上公安局”政务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户籍等业务在线咨询服务,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批。
14.首次办证免收费用。首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的,免收工本费。
15.全面实行“三项制度”。在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及户籍派出所全面开通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进一步放宽受理条件,简化办理流程,方便居民办理。
16.开通办证“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签发、优先制发中(高)考学生急需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符合办证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制发。
17.特殊群体上门服务。对因年老体弱、身体伤残(病)等原因卧床不起、行动不便且确有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需要的居民,由居住地派出所提供上门服务。
18.全面压缩办证周期。进一步缩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证时限,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制发居民身份证、10日内制发居住证、15日内制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19.提供办证进度查询。居民申办居民身份证,登陆“平安湖北”“湖北治安在线”微信公众号输入“公民身份号码”或者扫描领证凭证二维码,即可查询办理进度。
20.全面优化邮政速递。省内居民在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邮政快递服务(直通车),由邮政速递公司10日内以专递方式直接投递至申领人约定的地址。
21.放宽居住证申办门槛。符合缴纳社保、就学就读、就业创业、与本地户籍人员结婚等情形之一且时间超过6个月的居民,可以相应凭社保缴纳证明、就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结婚证等申办居住证。
22.开通新生儿“一事联办”。与人社、医保部门加强协作配合,落户手续办好后,人社、医保部门根据公安部门推送信息完成医疗保险投保和学龄前儿童社保卡制证,由第三方机构通过邮政投递方式送证上门。
三、禁毒方面
23.缩短行政审批服务时间。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法定办理时限,由10日缩短为3日内;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法定办理时限,由3日缩短为受理当日办结。
24.精简办证提交材料 。企业申办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备案证明,免予提交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5.丰富完善服务内容。对企业需要购买使用麻黄草的,及时提供申购资料目录、填写麻黄草购买申请登记表,为企业和省禁毒主管部门建立联系。
四、治安方面
26.优化特行许可证办证程序。全面落实承诺告知办理,开展送证上门活动,为辖区旅店办理特行许可证。
27.全面落实“减材料”工作。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对办理特行许可证、民爆两证、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和剧毒物品购买许可证等行政许可事项,按要求落实减材料工作。
28.配合落实“开办企业”和“企业简易注销”涉及公章管理方面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五、法制方面
29.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涉案企业法人代表、实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影响。
六、出入境方面
30.全国通办。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和台湾通行证。
31.开辟老年人办证“绿色通道”。出入境窗口设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提供免预约办理渠道。加强自助设备人工引导,便利老年人操作使用。专人“陪伴式”协助服务帮助老年人打印申请表,解决老年人填表困难。
32.优化办理流程。缩时间、减环节、简资料、快审批,尽量让辖区涉外企业少跑路、不跑路,上门送政策、送服务。
七、内保方面
33.缩短保安员证办理时间。由原来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
34.优化办证渠道。由原来单一到市公安局内保支队申请办理,转变为到市局政务服务大厅申办与网上申办(在湖北省政务服务通用审批系统受理审批)两种渠道。
八、派出所方面
35.“一企一警”对接。加强企业周边巡逻防控,建立警企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持续好转。
来源:天门市营商办
通讯员 许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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