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20时15分,河南的吴师傅驾车行驶至福银高速公路安居收费站时,遇湖北高速交警随州大队民警例行检查,经查其实施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按规定要被处“5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正当吴师傅后悔懊恼时,民警告诉吴师傅,这是他首次在湖北省管高速上实施该项违法行为,鉴于其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可以“予以警告”,提醒吴师傅下次一定要注意。收到这张“告知书”,吴师傅连声“感谢”,表示自己一定不会再犯。可吴师傅不知道的是,他手里的这张“告知书”,是全省第一张现场开具的“首次违法警告告知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按照公安部、湖北省交通管理局“轻微违法不予处罚、首次违法给予警告”相关指示精神,自2021年6月23日19时起,率先在全国推行“轻微不罚、首违警告”现场执法工作。
记者:王超
通讯员:王进、汪静、赵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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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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