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推进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重点回答“什么是支点、怎样建支点”这个事关湖北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并提出了具体路径和要求。
围绕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实施意见》提出了明确的发展定位:发挥湖北科教资源富集优势,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挥产业基础雄厚优势,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建设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发挥武汉国家中心城市支撑引领优势,强化辐射带动功能,建设中部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发挥生态大省优势,强化生态承载功能,建设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发挥区位交通和市场空间优势,强化交通市场枢纽功能,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优势,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功能,建设中部省域治理样板区。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科技创新、制造强省、协调发展、对外开放、绿色发展、省域治理要走在前列;到2035年,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跃升,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美丽湖北基本建成,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在中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实施意见》明确了“建成支点”的具体路径,包括八个方面重点内容。
第一,建设科技强省,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包括完善区域创新布局,加强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强化高等教育创新支撑,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
第二,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要推动产业集群化、高端化、数字化、产业融合化发展。
第三,围绕加强协同合作,打造中部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推动“一主两翼”成势见效,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突破性发展县域经济,推动鄂湘赣协同发展。
第四,建设农业强省,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提升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地位,刻不容缓推进农业产业化,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五,加快建设美丽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全面绿色转型。
第六,构建强大交通市场枢纽,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打造“祖国立交桥”,建设全国商贸物流中心和全国消费中心,推进高水平开放。
第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持续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湖北样板,增加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
第八,深化改革先行先试,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强化思想破冰引领,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统筹发展与安全。
《实施意见》还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政策支持、强化作风屏障,三个方面抓好组织实施。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杨岚 彭兰香 责任编辑 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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