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启用以下新增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位置
二、启用时间
2021年6月10日0时。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持安全车速,确保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6月3日
来源: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责编:刘贞
编审:杨均
责任编辑 刘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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