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决定对参加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成绩优异的6家单位予以表彰,颁发奖金120万元。
此次奖励分为区域综合排名奖和单项指标牵头指导奖。旨在进一步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带动后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其中在全市3个行政区中综合成绩获得第一名,并为鄂州市在全省排名作出突出贡献的华容区人民政府奖励50万元。
单项指标牵头指导奖有5家单位,分别是:牵头指导3个行政区并列获得“登记财产”指标全省第一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奖励20万元;牵头指导3个行政区并列获得“保护少数投资者”指标全省第一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奖励20万元;牵头指导鄂城区、华容区并列获得“招投标管理”指标全省第一名、梁子湖区获得全省第四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奖励10万元;牵头指导3个行政区并列获得“政府采购”指标全省第三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市财政局奖励10万元。
来源:鄂州市营商办
通讯员 程金山
责任编辑 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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