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江召开县域经济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发布“优化营商环境30条”,并下发任务清单,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5月中旬,潜江市人社局等单位公开认领该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共30条措施,简称“优化营商环境30条”)任务清单,并通过媒体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6月前要完成一批工程项目审批改革,包括:制定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将建设工程类、设施类的简易和低风险项目纳入清单,不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立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取消新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等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推进施工许可“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工程投资额不超过1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对一般社会投资的工业类项目、小型低风险项目,推行承诺即可开工。
9月前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全流程不见面办理;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垂直管理系统、市自建系统与市统一受理平台融合对接,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等事项省内通办。
12月底前,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00项以上;推行“一照多址”,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手续;争取“一企一证”、“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推进落实“十税合一”,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税服务范围和渠道,纳税人年纳税平均次数减到6次以内,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缩短至95小时以内。
潜江强化执纪监督,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置、回应机制。组织开展季度督查,持续开展暗访暗查,对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督促各地各单位及时解决。对工作推进不力或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该市还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各地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目标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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