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堰市郧阳区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确认权、小额临时救助的审核确认权、残疾人“两项”补贴和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等涉及民政领域的四项审核确认权统一下放到乡镇,此举进一步缩短了审批时间、精简了审批流程,实现了民政服务对象“最多跑一次”。
郧阳区将城乡低保办理流程简化为本人申请,乡镇受理审查,区民政局反馈信息核对结果,直接由乡镇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发放低保资金,取消了书面申请、村委会盖章和证明环节,合并了“调查结果公示”和“拟审批公示”,办理时限由原来的90天压缩至15天 。
同时,对于小额临时救助,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审批并从临时救助备用金中支付,情况特别紧急,确需超出救助标准的,由乡镇按简化程序报民政局审批后,再直接支付,原则上当天受理当天救助。对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由乡镇人民政府对残疾证进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审批。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符,可委托村居委会、监护人或本人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对申请人信息,直接进行审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审批委权限下放乡镇压缩了不必要的繁琐程序,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郧阳区民政局负责人表示,这项改革措施增加的是广大干部的辛苦指数,提升的是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
来源:十堰市营商办
通讯员 郭娣 汪芹
责任编辑 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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