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综合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近日印发。湖北省将加快建设长江中游综合交通运输中心、多式联运中心、高端航运服务中心、航运金融中心、对外开放中心、产业集聚中心、绿色航运体系和应急救助体系。《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2000公里的“一主三江一网四支”长江中游高等级航道网、5500公里的“五纵三横”铁路网、7500公里的“九纵五横三环”高速公路网,基本形成“铁水公空管”互联互通的港口集群;长江中游主航道船舶总运力达到1000万载重吨,万吨级货轮常年通达武汉;港口年吞吐能力突破4亿吨,集装箱年吞吐能力突破500万标箱;基本建成以集装箱港区、临港综合保税园区、航运交易所为主要依托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成为提供航运交易、人才培养、融资租赁、保险等高端服务的中心。
至“十三五”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将成为通江达海,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规范化内河智能航运中心。
早前报道:
7月22日,湖北武汉新港管委会发布《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发展报告(2015)》白皮书,提出在“十三五”期间,武汉将实施“2411”工程,重点建设两大枢纽、四大功能平台、一个航运市场主体集群和一批临港示范区,到2020年,武汉航运中心年港口吞吐能力将达到3.5亿吨。
此前,湖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武汉要全力构筑以“六中心、两体系”为标志的现代化内河智能航运中心,即综合交通运输中心、多式联运中心、高端航运服务中心、航运金融中心、对外开放中心、产业集聚中心和绿色航运体系、应急救助体系。
湖北省政府将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安排长江港航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全省港口、航道、锚地和支持保障项目建设。《意见》梳理了21条航运中心建设阶段性重点任务,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来源:综合湖北日报、中国交通新闻网
(责任编辑 黄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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