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在大冶,民营企业占据全市企业总数93%,贡献98%的税收,对于涉企案件的办理,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两少一慎”,为营造公平、公正、审慎、高效的法治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2017年11月,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大冶市某生态采摘园专业合作社实际控制人熊某,与法定代表人张某共同伪造贷款申报资料,从银行获取贷款六十万元,逾期未归还。2019年11月25日,大冶市公安局将这个案件移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访时发现,涉案嫌疑人法律意识十分淡薄。

黄石大冶市某生态采摘园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熊某:“我们贷这个款的话,就是配合银行怎么个搞法贷出来,我们自己也不清楚这些东西。”

黄石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袁龙:“他们只是觉得虽然用了一些欺骗的手段,骗取的贷款他并没有乱用,还是用于这个企业的经营生产,所以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犯罪行为,所以我们就跟他把有关的法律规定给他们解释清楚。”
由于合作社负责人涉案,部分员工因担心发展前途而离职,出现了人才流失现象,再加上疫情影响,合作社里1700亩杨梅树无人管理,前期800万元的投入眼看就要打水漂。
黄石大冶市某生态采摘园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熊某:“家里人也慌,会担心 (合作社)都彻底瘫痪了,因为我都要(被)起诉了,以后这边没人管了。”

检察官团队细致地释法工作,帮助涉案嫌疑人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两人自愿认罪认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获得了受害银行的谅解。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这个案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于2020年3月26日,依法对熊某、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黄石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袁龙:“他这个行为还是相对比较轻,不用判处刑罚,你想一个企业的负责人如果是被判刑罚的话,他以后不管是做什么生意或者是办理贷款,包括这个资金引进都是有困难的,对这个企业肯定影响比较大。”

为了让企业早日重新回到正常经营轨道,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还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帮助解决用工困难。
黄石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袁龙:“我们就通过当地政府进行沟通,一个是宣传他们企业的经营还是在正常(运行),第二个是通过跟政府沟通,鼓励附近的一些农户来参与企业的经营,第三个就是通过政府这一块,来帮助他们邀请一些技术人员,来解决他们这个技术用工问题。”
一年过去,合作社发展稳定,杨梅园将全面挂果,熊某对未来充满期待。
黄石大冶市某生态采摘园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熊某:“今年的话我们正式可以开园,我们想搞采摘,剩下的就做成果酒,预计今年杨梅的产量应该在二十万斤,这方面还是很有信心的。”
近年来,黄石市检察机关强化审慎建设性司法,落实平等保护、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
出台《黄石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建设性司法十三条措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优化营商环境九条举措》,2020年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市场主体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依法不捕16人,不诉36人,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19人。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肖鹤:“通过审慎建设性司法,有效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和难题,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监制:郭小容
编审:徐瑗
主编:黄宁
统筹:邱惠 周晓焕 李碧荣
记者:湖北广电黄石融媒体记者站 肖璇 邓思弦
新媒体编审:邓国辉
新媒体编辑:马张弛 张智美子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