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1日)早上9点,在武汉市渔政码头,开出了长江汉江武汉段十年禁捕首日的首艘执法巡查船。武汉市渔政执法巡查人员和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一起巡查江面禁捕情况,宣传禁捕政府通告。

武汉市发布“长江汉江武汉段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宣布自2020年7月1日0时起,长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咀江段,开启长江汉江武汉段十年常年禁捕。

禁捕期间,严格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开展捕捞作业。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坚决整治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迷魂阵等违规捕捞业司;依法查办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依法查处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对电鱼、毒鱼、炸鱼等构成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严格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7月1日,长江汉江武汉段全面禁捕正式开启,十年禁捕任重道远。禁捕工作的推进落实,离不开社会公众的支持与配合。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让我们以“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为促进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有效修复作出武汉贡献,为全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谱写新篇章。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曾肖 段晋涛
通讯员:宋汉彪 王润东 王璐 陈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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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黄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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