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明确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对情节轻微的可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再严重的依次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乃至开除等处理种类。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郑宪 责任编辑 刘小笛)
责任编辑 刘小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明确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对情节轻微的可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再严重的依次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乃至开除等处理种类。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郑宪 责任编辑 刘小笛)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