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随意处置餐厨垃圾,运输过程中造成抛洒,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通行,依法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近日,孝感市城管部门开出首张未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的罚单。
日前,孝感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长征路和交通大道交汇处有人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并且造成抛洒,影响行人通行。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和查阅了城市管理视频查明,长征路某火锅店未按规定收集餐厨垃圾,将餐厨垃圾直接投放到街边普通塑料桶,不具备运输资质的黄某对该餐厨垃圾收集转运时造成抛洒,污染路面。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分别对两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行,该办法对餐厨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规定更加规范、严格、处罚额度也有大幅度提高。今后,城管部门将加强餐饮业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来源:孝感城管
(责任编辑 李玲敏)
责任编辑 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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