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王煜龙委员接受湖北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采访时说,“汉川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要求,积极实施汈汊湖“三退”工作,扎实开展汈汊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着力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


汈汊湖地处汉川市城区以西约3公里处,水系与汉江连通,是全省五大湖泊之一,也是武汉市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2014年底,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汈汊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总体规划面积37343亩(包含在汈汊湖“三退”工作范围之内),规划建设期限为8年(2015-2022年),拉开汈汊湖“三退”工作序幕。根据《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鄂新农组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问题整改要求,明确汈汊湖“三退”面积为58650亩(实际渔池面积64789亩),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底。

虽然目前汈汊湖“三退”鱼池征用超额完成,但渔民养老、安居、生活等问题成为制约后期“三退”工作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重要因素,也是重大的社会稳定风险。
1.缺乏上级政策支持。汈汊湖养殖场属汉川地方国有养殖场,由于历史原因,没有纳入全省“小三场”改革范畴,无法享受省级专项补贴资金支持,汈汊湖养殖场群众养老保险问题一直无法得到解决。若参照“小三场”改革的标准来保障汈汊湖还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在年满60周岁时按每月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发放,其差额部分只能是由汉川市财政注入资金,采取补差的方式补齐缺口。现汈汊湖养殖场还湖职工60周岁以上人员已有2000余人,每年需补贴资金3000万元左右,再加上每年新增退休人员约200人,财政保障持续支付的风险很大,汈汊湖还湖职工养老保险将成为汉川市财政的长期财政负担。
2.资金投入缺口较大。据测算,完成汈汊湖“三退”工作任务,短期内需支付60亿元(不含养老保险资金)。其中,湿地公园建设费用5.5亿元、道路及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1.5亿元、水面(土地)征用补偿费用预计15亿元、还建安置26亿元、产业发展12亿元。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十分严格的情况下,汉川市财政承担着巨额的资金压力。
王煜龙委员建议:对汈汊湖“三退”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出台相关政策并加大资金支付力度。
1.通过“一事一议”,按“小三场”模式和标准,将汈汊湖养殖场退垸(田、渔)还湖职工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笼子,并加大对养老保险转移支付倾斜保障力度。
2.支持解决汈汊湖“三退”鱼池征用补偿、还建安置、产业发展等资金缺口。
3.对汈汊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及生态修复给予项目资金扶持。

(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罗峰 孝感台 陈凯歌 董小伟 通讯员 吴险峰 责任编辑 刘小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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