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这些你都分清了吗?擅自损坏垃圾分类设施也是会被罚款的哦!近日,宜昌市西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开出宜昌市首张“垃圾分类”物业罚单,西陵二路某小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点被拆除被处罚款2000元。
近日,宜昌市西陵区环卫管护中心执法专班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西陵二路某小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点被拆除了,经向有关部门核实,并未接到任何关于撤销该投放点位的通知。执法专班随即向区环卫管护中心报告,并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明,该垃圾分类收运点是学院街办设置的,主要为方便小区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小区物业公司以该分类收运点影响业主车辆进出为由,未经街办、社区同意,私自对该收运点进行了拆除、迁移。执法专班迅速立案查处,并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涉事物业公司给予了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物业公司认领罚单,并表示今后将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协助相关部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该案是《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出台以来,针对物业公司违反《办法》规定,擅自损坏垃圾分类设施开出的首张罚单。小编提醒大家《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垃圾分类各流程中违反要求的行为都明确了具体的处罚措施大家今后丢垃圾一定要分类投放!
小区是市民生活场所,也是生活垃圾原产地,小区物业是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推动力量,我们呼吁大家共同爱护垃圾分类设施,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美好西陵!
来源:宜昌西陵发布、西陵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编辑 李玲敏)
责任编辑 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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