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31日)上午,记者从《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宜昌将单位和个人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信息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最高罚款5万元。
《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共分10章51条,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法律责任等生活垃圾分类从源头到末端处理全流程进行了固化,详细规定了各流程中的责任主体、义务、方式措施及执法手段。《办法》强调,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县市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号召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宜昌生活垃圾分类是宜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长江大保护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宜昌市城管委通过多种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宣传垃圾分类收集的基本常识,引导和提高居民正确投放各类垃圾。围绕“分类培训、层层推进”宣传思路,全市通过集中培训、常态指导,提升垃圾分类工作的专业化与准确度,通过“党建+”模式,充分发挥党员在垃圾分类中的先锋作用,助推分类工作落地。截至目前,宜昌建成了103个示范小区,7个示范片区,46个全覆盖生活垃圾示范社区。下一步,宜昌将扎实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19年底宜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达到10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达到10个,分类小区747个,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强制分类覆盖率达到60%。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邓斌 宜昌台 陈灿 通讯员 黄玉莲 责任编辑 刘小笛)
责任编辑 刘小笛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