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发〔2016〕1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近期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5项。其中,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申请条件,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有关材料的10项;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服务,改由审批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的15项。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我省中介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5项)
2016年5月6日
责任编辑 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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