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报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抓改革落实摆到重要位置,投入更多精力抓督察问效”。为把督察问效工作做实,湖北正在探索构建改革督察落实体系,推动各领域改革深入深化。
这几天,湖北省通山县纪委督察组正在杨芳林乡郭家岭村,督察《村级权责清单30条》的落实情况,查看台帐时发现,一条正在修建的公路有“猫腻”。便立即拿着乡亲们按着手印的文件,进行逐一核实。
路怎么修?由谁来修?这些事儿,过去大都是村干部说了算。一些对利民的好事,也可能不被村民理解;更严重的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为了规范村干部的“小微权利”,在通山县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的指导下,通山县纪委出台了《村级权责清单30条》,对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标、村民宅基地申请等事项进行了规范。目前,已经覆盖到所有村。
湖北还积极探索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方式,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群众代表所组成的第三方机构,对改革工作进行全方位独立评估。
湖北连续四年对市(州)和省直相关单位改革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2017年,全省54家省直改革项目牵头单位和各市(州),全面深化改革人民群众综合满意度平均得分为86.6分和97.37分,分别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和3个百分点
湖北还出台《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推进法规实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领衔督办重大改革项目。通过执法检查、党政督办、社会监督“三位一体”,有效构建了全省改革“大督察”格局。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许可 责任编辑 吴松)
责任编辑 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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