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驻以来,湖北省纪委派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会监督是不称职”的理念,积极主动学习,大胆探索创新,做好当前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关键在主体责任,要害在一把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整体效应。省委确定今年为“主体责任问责年”,派驻纪检组通过日常监督、走访调研、专项巡查等多种方式,将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到各级党组织,延伸到“神经末梢”,努力实现压力传导“零衰减”,传导范围“全覆盖”。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区分不同情形和违纪程度,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严明纪律、又团结同志,通过处理少数人教育大多数人;坚持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都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坚持把“抓早抓小”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第一要务,针对违纪苗头,开展廉政谈话“咬耳朵”,对轻微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对责任人进行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监督执纪“扯袖子”。截止目前,对驻在部门处以上干部开展日常廉政谈话230余人次。
突出监督执纪重点。监督重点包括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两个层面。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认真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以上率下的局面;着力加大对处级干部执行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庸、懒、散、奢、假、浮、蛮、硬”等作风顽疾,引导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
(责任编辑 胡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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