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去年以来我省共采纳解决277件省政协提案,另有416件正在办理,占总提案数的86%。
据介绍,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省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共提出提案887件,经审查立案806件。这些提案分别由115个承办单位办理,截至2015年12月底,已经采纳或解决的有 277件,占34.4%;仍在办理的有416件,占51.6%;列入计划办理的有84件,占10.4%;留作参考的有29件,占3.6%。
其中,委员们提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设智慧城市和“海绵城市”、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建议,为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
关于挖掘我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潜力、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系列提案,推动省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关于将PM2.5年均浓度下降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的建议,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作为重要工作予以推动。
除此之外,还有关于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被省物价部门列为重点提案办理,出台了对发电企业收购农林生物质燃料实行电价补贴的政策。针对多份提案提出的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的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的实施意见》。
去年以来,我省通过提案办理协商,有效发挥了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凝聚共识、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作用,为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记者周寿江、赵贝、叶纯、李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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