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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侥幸!武汉江夏俩司机酒后驾驶营运车被重罚!

2021-09-27 10:19  

中午喝的酒,到了晚上酒气就散了?意识恢复清醒,便觉得酒精已经完全代谢了?这样的侥幸心理要不得!

近日,江夏区交通大队查处了两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而且俩人均是白天喝的酒,晚上驾驶车辆被查。

9月22日晚,江夏区交通大队二中队民警在红花路进行夜查酒驾整治行动。20时10分许,一辆鄂AX***0牌照出租车行驶至卡口时,执勤民警将其拦停进行例行检查,经酒精筛查棒显示有涉酒嫌疑。民警立即责令其下车接受检查,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现场民警询问其为何驾驶出租车还要喝酒时,朱某辩称:“中午吃饭时喝了点酒,想着休息了一下午,人已经清醒了,晚上便驾车出来帮别人送东西,没想到这会还能检测出来”。

约10分钟左右,一辆鄂ADB***0的小轿车在同一地点被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5mg/100ml,经进一步核查,该驾驶员是网约车的司机,车辆性质为营运机动车,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期间,驾驶人范某一直说晚上没喝酒,后来才说是上午10点多喝的酒,这都间隔8、9个小时了以为没事的,于是开车上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分别对朱某、范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面对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俩人后悔不已。

交警提醒:每个人的体质不同,解酒能力也不同,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警惕“隔顿酒”、“隔夜酒”可能导致的酒驾。作为营运车驾驶人,更应时刻谨记酒后驾驶永远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应当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来源:武汉交警

责编:谢晗盟   编审:杨均

责任编辑 谢晗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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