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份以来
咸宁市住建局对市城区
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
10月19日
咸宁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发布通报
咸宁市城区10家房企违反了《咸宁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监管资金进账率偏低,开发企业未及时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收取的首付款、住房按揭贷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10家违规企业和其开发项目分别为:
湖北锦源置业有限公司(咸宁恒大名都)
咸宁恒阳置业有限公司(梓山湖恒大·养生谷)
湖北梓创房地产有限公司(绿地梓湾国际度假区)
咸宁常青置业有限公司(咸宁城际空间站)
湖北发宝房地产有限公司(雅士林·荣府)
湖北沪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泉景·状元府)
湖北泰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鑫业花苑)
湖北永晟置业有限公司(永晟·皇庭观邸)
咸宁市隆泽置业有限公司(置境·贺胜府)
湖北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汇鑫家园)
相关企业须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或仍不按规定进行合同网签备案,不按规定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的开发企业,将关闭网签系统、暂停监管资金拨付,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来源:云上咸宁 记者 金崇
(责任编辑:任艺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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